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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彼得诉《九层妖塔》音乐侵权胜诉 终审维持原判

时间:2021-01-07 13:00:01来源/作者:互联网 点击:0
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陈彼得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《迟到》陈彼得一审胜诉近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电影《九层妖塔


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陈彼得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《迟到》


陈彼得一审胜诉

 近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对陈晓因(笔名:陈彼得)音乐作品的侵权案。二审驳回中影公司、梦想者公司、乐视公司、艺动公司、中国音著协的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

2018年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中影公司等被告出品的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陈晓因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《迟到》作为插曲及情节使用,判决被告公开致歉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,并支付原告合理支出4万元。终审判决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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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征北战维权!告张韶涵杨和苏及浙江卫视侵权



据企查查,南征北战与其相关公司将张韶涵、杨和苏、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告上法庭,首次开庭时间为11月23日,涉及案由为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。


据悉,事件起因为张韶涵杨和苏曾在浙江卫视《天赐的声音》上合唱了南征北战的《我的天空》,随后南征北战发布声明称该节目并未获得任何授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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